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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32家电梯维保单位签订诚信维保承诺书

发布时间:2024-03-17 05:53:49   来源:施工电梯

  接到电梯发生困人等故障或事故通知后,城区内30分钟,城区外1小时内赶到现场为让市民乘上“安全电梯”,近日,全市32家有资质的电梯维保单位签订了《电梯维保单位质量安全承诺书》,并对外公开,接受社会和市民的监督。若维保单位未做到承诺事项,市民可拨打12365进行举报。

  在承诺书中,全市32家电梯维保单位共作出了七大承诺,包括将严格按照《特定种类设备安全法》《特种设施安全监察条例》《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和《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等电梯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在许可范围内开展电梯维保活动,不非法违法组织生产,做到守法经营、诚实可信、注重质量、服务周到。

  同时,建立健全岗位责任、操作规程、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电梯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并严格落实,保证电梯安全运行。加强电梯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业务能力教育培训,做到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确保电梯维保人员生命安全,不违章指挥,不冒险作业,杜绝事故发生。落实《特定种类设备安全法》《特种设施安全监察条例》《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和《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和电梯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加强电梯维保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对维保的电梯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检查、调整和维护,主动协助电梯使用单位及时办理电梯的定期检验手续,按照国家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好自检,并对其安全性能负责。

  在每部电梯轿厢内公布救援电话、维保电话、维保单位、维保人员,保证所维保的电梯检验合格,标志及警示标志齐全并符合要求,电梯的安全及应急装置可靠有效,并提供24小时响应的电梯急修服务,接到电梯发生困人等故障或事故通知后,城区内30分钟,城区外1小时内赶到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

  对维保的电梯提供优质价廉的电梯备品备件,及时响应电梯使用单位对备品备件的需求,确保电梯正常使用。自觉接受特定种类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依法检查,严格执行执法指令;接受社会媒体和广大电梯用户监督,对维保电梯出现的安全质量隐患,及时整改到位,确保所维保的电梯处于良好的安全状况。

  此外,维保单位也承诺,若发生违反《特种设施安全法》《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和上述承诺要求的行为,将依法承担职责范围内的一切责任。

  据悉,此次签订承诺书的32家维保单位包括,宁德联奥电梯有限公司、宁德市东盛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宁德市西奥电梯有限公司、宁德市正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福鼎市昌达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等。(记者 吴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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