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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起重机的使用建筑施工安全知识点

发布时间:2024-02-11 17:56:34   来源:媒体动态

  2020年安全工程师备考慢慢的开始,建设工程教育网小编为大家理了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知识点,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既然选了,就坚决的走完这条路。既然已经选择了安全工程师,就要朝着它勇敢向前,每天进步一点点,基础扎实一点点,通过考试也就会更容易一点点。《建筑施工安全》知识点已经整理好了,快来试试看吧!

  (1)当塔式起重机的生产单位未作特殊申明时,应能在以下条件下安全正常使用:

  ②安装架设时塔式起重机顶部3s时距平均瞬时风速不大于12m/s,工作状态时不大于20m/s。

  (2)塔式起重机起重司机、起重信号工等操作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严禁无证上岗。

  ①塔式起重机的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幅度限位器、行走限位器、起升高度限位器等安全保护设施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安全保护装置有失灵时,不得进行吊装作业。

  ③塔式起重机起吊作业前,应按规程的要求对吊具与索具进行全方位检查,确认合格后才可以进行吊装作业;吊具与索具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不得用于起吊作业。当吊物与地面或其他物件之间有吸附力或摩擦力而未采取处理解决措施时,不得起吊。

  ⑤塔式起重机不得起吊重量超过额定载荷的吊物,并不得起吊重量不明的吊物。在吊物荷载达到额定载荷的90%时,应先将吊物吊离地面200~500mm后,检查机械状况、制动性能、物件绑扎情况等,确认无误后方可起吊。对有晃动的物件,必须拴拉溜绳使之稳固。

  ⑨塔式起重机使用高度超过30m时应配置障碍灯,起重臂根部铰点高度超过50m时应配备风速仪。

  ①应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接班司机经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开机作业。

  ②重要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等应进行经常性检查,每月不可以少于一次,并应留有记录,发现有安全风险隐患时应及时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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