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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新规10月1日起施行 能“梯”升幸福感吗

发布时间:2023-09-23 09:17:52   来源:产品展示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对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提升幸福指数具备极其重大意义。

  早在2014年,梅州便启动相关工作,相继出台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规定第一版和第二版,对电梯加装进行政策指引,并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程纳入《梅州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项目清单》,推动不少老旧小区顺利完成电梯加装,给住户尤其是老人和孩子带来了便利。

  日前,《梅州市市辖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规定》(下称《管理规定》)印发。这份新修订版《管理规定》于10月1日起施行,在原规定基础上,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增设条件、规划许可、建设维护、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进一步明确,继续优化建设流程和办事效率,加快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改造,破除增设电梯的难点堵点。

  位于江南街道路心社区的华业苑小区建成至今已有23年,但在梅城百花洲一带,仍属于较“年轻”的小区。路心社区党委书记古焕声向记者介绍,辖区内老旧小区有20多个,大多为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建造。

  走进华业苑小区,记者见到一栋居民楼前围有简易围蔽,加装电梯工作正在进行中。“老旧小区加装的电梯一般为非标电梯,应该要依据小区的真实的情况进行设计,以正在施工的这台电梯为例,规格为550公斤,可载7人,预计工期3个月。”施工方广东银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黄梓建说,虽然是非标电梯,但适老化改造仍是必要的,电梯内部设置了一根扶手供老年人使用。

  “为了确保后续使用安全,电梯建成后须由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梅州检测院出具合格证书,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后我们每15天会进行一次检修。电梯内置了救援门铃,如有紧急状况,维保人员半小时内可到达现场。”黄梓建说。

  小区的另一侧,有3部加装电梯已经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我家里有两个老人,加装电梯以后上下楼梯就方便了,而且我们小区有很多老人居住,装电梯是很必要的。”小区住户梁伯说。

  同样家住华业苑小区的学生小刘则表示:“有时候上学时间相对来说比较紧张,没加装电梯时得跑下来,书包又很重,装了电梯以后下楼就很快了。”

  从2015年推行之初困难重重,到如今成为街头巷尾的“新风景”,梅州在全力破解加装电梯面临居民形成共识难、资金筹措难等问题的同时,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与适老化改造相结合,致力于打造连续贯通、安全便捷、健康舒适、多元包容的无障碍环境。

  今年9月,由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施行,进一步将加装电梯的范围明确为城镇老旧小区既有多层住宅。此举表明国家层面在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或其他无障碍设施方面已开始立法,将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更便利的生活居住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专门提到,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除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一定的措施、创造条件以外,还要发挥社区基层组织的作用,重视不同楼层居民在房屋采光、费用分摊等方面有几率存在不同的关注点或利益诉求,要加强社区居民与政府有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帮助社区居民减少矛盾纠纷,获取更多的支持,把加装电梯这件好事真正办好。

  “近年来,社区对辖区老年人的居住环境细节进行了不少调整和改进,如旭日花园小区G—1栋加装了电梯,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出行提供便利,此外还开展了维修厨房设施、厕所设备、紧急呼叫设备等,常态化开展安全排查,完善老年人住宅水、电、气安全检查制度,确保老年人居住环境的安全和舒心。”江南街道新中社区党委副书记刘茜说。

  作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新中社区通过市场化运作,结合政府资助等方式,已对许多居民小区实施适老化改造。同时,新中社区还对居民小区公共坡道、楼梯、扶手等进行无障碍改造,在老年人主要活动场所、主要出行通道周边设置休息座椅、公共厕所。例如,在团结路的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设置老年人休息点,在华景豪庭小区设置凉亭休息点等,最大限度方便老年人出行。

  时至今日,华业苑小区居民黄雄还记得2019年申请加装第一部电梯时的繁琐流程:先向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勘察是不是满足电梯加装条件,随后收集全体住户的相关证件材料,再到住建、消防、供电等部门办理手续后,才能开始施工。

  “前后最快也需要一个月的时间吧,这还是在全体住户齐心协力提供资料,不拖拖拉拉的前提下。”黄雄说。

  在梅州的老城区,居民老龄化程度较高,复杂的报建审批流程横在中间,而加装电梯的需求却越来越迫切。加之高低楼层居民形成共识难、利益平衡难、资金筹措难,加装电梯工作实施起来十分不易。

  记者了解到,梅州城区许多居民建筑都是2003年之前建造的,电梯房少,导致现在加装电梯的需求较大。

  据统计,梅州城区从2014年至2021年间,总共审批了742台加装电梯,此后依照国家“放管服”相关惠民政策,加装电梯不再需要自然资源部门审批,加快了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进度。记者通过调查了解到,至今年上半年,梅州城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报批量已达近千台。

  10月1日起施行的《管理规定》为了逐步优化、简化增设电梯的程序和流程,充分的发挥镇、街基层组织作用,明确了在增设电梯过程中,增设电梯申请人按属地管理原则对所在地镇、街提出申请。

  在增设电梯申请公示期无异议或有关异议处理结束后,由镇、街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审核检查,各部门无不同意见的,由镇、街对增设电梯协议及建筑规划设计方案予以登记归档,即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纳入豁免清单,无需办理规划许可。文件同时强调了镇、街和相关职能部门应当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增设电梯工程工作制度,细化优化办事流程和办事指南,缩短办理时限。

  与此同时,为了衔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78条有关业主共同决定事项(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规定,《管理规定》将原“增设电梯需双2/3业主同意”的规定调整为:启动增设电梯应经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比如一个单元里面有18户人家,那么在表决的时候,要有12户人家参与表决,参与表决的这12户里面有9户同意即可。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3月1日实施的《梅州市电梯安全管理规定》支持符合条件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鼓励有关单位、个人为具备条件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供便利,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简化、便民、高效的原则,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供服务。

  同时进一步明确市、县、镇、村监管职责和电梯安全主体责任,力争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监督管理、电梯使用单位负责、社会共同参与的电梯安全长效管理体系,将梅州电梯安全监管改革创新试点工作中取得积极成效的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电梯应急救援机制等创新举措纳入规定,通过地方立法予以固化提升。

  老旧小区改造问题一直是引发社会治安矛盾纠纷的重要因素,也是基层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中待破解的一个难点、堵点。

  2022年6月,平远县新田花园东门片区的十几户业主商定在本栋楼体外围加装电梯,由于选址正好位于小区出入口,工程施工给其他住户日常出行带来了诸多不便,遭到众多业主的强烈反对和阻挠。

  为此,经常有业主打电话到物业管理处投诉或上门讨要说法,也曾几次拨打110报警求助,但因涉及的利益群体多,矛盾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了大半年都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上述情况在加装电梯过程中并不鲜见。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有利于完善既有住宅的使用功能,提高既有住宅的宜居水平,方便居民生活,然而许多老旧小区空间狭窄,有的连绿化和停车场都没有,加之大部分既有住宅未预留电梯井,加装电梯后每个单元前都会再占用一部分公共空间,住户平时活动的地方就更小了。

  为此,新版《管理规定》强调,增设电梯设计的具体方案应以实用为原则,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不得侵占现有城市道路及后退道路红线空间,不得影响国土空间规划的实施,不得增加或者变相增加住宅使用空间、非交通必要的使用面积。

  增设电梯应尽量少占用小区公共空间,新增的电梯井和连廊的尺度以满足基本交通需要为准,宜连接原建筑楼梯间增设,并确保建成后疏散楼梯符合采光与通风要求。电梯井占地尺寸不超过2.4米×2.4米,首层疏散外门净宽度不应小于1.1米,因此需增设连接通道的,其宽度不宜大于1.5米,长度不宜大于2.4米。

  《管理规定》明确,加装电梯尽量避免对拟增设电梯的交通单元内住宅或相邻建筑物构成导致通风、采光等受到直接影响的严重遮挡,增设电梯后与本交通单元内住宅或相邻建筑物及主要用于房屋通风采光日照的窗户正投影净距离不宜小于6米,且满足消防规范要求。电梯井若需占用现状通道,应确保剩余的通道(可通过改造方式实现)供机动车(不含摩托车)通行的通道宽度不小于4米,供人行、非机动车和摩托车通行的通道宽度不小于2米。

  业内人士认为,国家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明确房屋所有权人也要弘扬与邻为善、守望相助的传统美德,依法配合加装电梯,为推动加装电梯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同时,把一些地方的成功经验归纳总结并上升为法律,统筹兼顾各方利益,消除电梯加装的种种障碍,让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更便捷地参与社会生活,让社会更加文明有爱。

  “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即可申请加装电梯,这一规定对打开加装电梯工作局面起到了决定性作用,但也引起了新的矛盾。”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结合工作中遇到的情况介绍,2012年以前需要业主100%同意才能加装,这也导致鲜有实现加建;三分之二的规定则又导致部分楼栋高层业主选择绕过低层业主,无视其意见,埋下了社区矛盾隐患。

  今年初,惠州市印发《惠州市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细化城市加装电梯申请标准、报批手续和调解机制。

  该文件对此明确,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意向和建设工程设计的具体方案应当充分听取拟增设电梯所在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内业主的意见。与此同时,业主申请加装电梯还应当由本单元或者本幢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取得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就加装电梯设计、筹款、维护等方案书面签署同意意见。

  与此同时,高层业主试图绕过低层业主进行申请的情况也将有效避免。对于增设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情况,办法要求需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同时要求建设工程设计的具体方案以实用为原则,不得侵占现有城市道路空间,不得影响城市规划的实施,尽量减少对周边相邻建筑和城市景观的不利影响,避免严重遮挡本单元内住宅或相邻住宅。

  在审批环节,文件要求自然资源部门在作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前需将加装电梯书面文件、建设工程设计的具体方案和利害关系人享有的权利等事项在拟增设电梯的工程现场显著位置及自然资源部门网站公示不少于10日。

  若公示期间,业主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增设电梯直接影响通风、采光或者通行,构成严重遮挡的,主管部门需进行现场勘察,确实构成严重遮挡的,申请业主需再次征求受影响业主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取得书面同意意见,或者修改建设工程设计的具体方案,避免少数业主的合法权益遭到损害。

  值得注意的是,文件针对镇(街道)一级的基层政府还提出,应加强与创新社会基层治理理念,建立健全矛盾协调机制,搭建协商平台,做好增设电梯引发纠纷的人民调解工作,化解基层矛盾,维护和谐的邻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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