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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全市建筑市场及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4-13 11:49:23   来源:产品展示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市场管理,规范各方责任主体市场行为和质量行为,积极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的工作要求,根据铁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全市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结合年度工作安排,市住建局于2023年7月18日至8月29日开展了全市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本次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共抽调12名执法检查人员,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检查了8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抽检1-2项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建筑市场方面重点检查各方主体依法依规发(承)包情况;施工手续办理情况;项目组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资质施工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情况;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执行情况。安全方面重点检查施工公司和工程项目部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有关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工程安全内业管理情况;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实施工程的方案的编制、论证、审批和实施情况;建机一体化落实情况;机械设备、安全网、脚手架等施工机械设备、用品的检测、备案情况;现场施工安全状况;现场文明施工情况等。质量方面重点检查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机构设置情况,有关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工程质量内业管理情况,按图施工情况,建筑材料、构件、商品混凝土检验检测及备案情况,工程实体质量情况等。

  此次检查共抽查在建项目11项,建筑面积 11.17万平、管线千米,查出各类隐患和问题171处,下达督办整改通知单9份。从检查情况看,我市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能够贯彻落实工程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和制度,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较好,工程质量安全总体受控,建筑市场秩序日趋规范。

  一是建筑市场主体行为基本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总体较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能够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法治意识、质量安全意识和诚信意识逐步的提升,促进了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是法定建设程序得到较好的执行。大部分被检查项目能够认真落实施工图审查、招投标、施工许可、质量监督等法定程序和制度,工程建设能做到依法、科学、顺利实施。

  三是工程质量得到一定效果控制。大部分被查项目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较好,工程质量的过程控制、原材料控制得到加强,质量控制资料、功能检验资料较为齐全,工程质量普遍的问题防治进一步落实,建筑节能工作扎实推进。

  四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总体受控。大部分项目能够根据相关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安全生产经费投入、安全生产措施、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应急、安全管理落实,超危工程安全管控有力,消防工程能够跟上施工进度,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上的水准进一步提升。

  五是工程扬尘管控采取了有效措施。大部分工地现场扬尘管控情况良好,围挡封闭、道路硬化、裸土覆盖等保护措施均已到位。

  从检查情况看,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在质量安全管理和市场行为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市场行为方面。施工手续办理情况:本次抽检项目中未发现未依法办理施工许可擅自施工项目。项目组管理人员履职情况:抽检项目中2个项目实施工程单位管理组成员不在岗履职,5个项目实施工程单位管理组成员打卡率低于80%,不符合住建部关于建筑用工实名制管理的要求。从检查情况反映出我市建筑市场管理仍需加强,避免发生没有组织施工管理及挂靠资质施工现象。施工管理资料情况:个别项目没有指派专职资料管理人员,施工现场资料管理混乱,应归档管理的未归档管理,应提供的现场资料不能提供,施工日志、例会记录、班组会议记录、周报会议、月报会议记录等施工记录资料填写不规范、不完整;施工合同签订不规范、条款不明晰、违约责任不清、未做分账式管理、未约定农民工工资结算、支付时间节点。

  (二)施工安全方面。一是安全内业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三级教育、特业证件、安全技术交底、专项方案及应急预案等方面存在各类问题及隐患,不规范不完整。二是施工现场管理的临时施工用电、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临边、洞口、电梯井口等防护、卸料平台未按规定设置、起重设备安拆、保养、使用、文明施工、高处作业吊篮、未单独列出危大工程清单即进行危大工程项目施工等存在各类问题及隐患。三是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问题涉及2个县(市)区的2个项目,主要是专项实施工程的方案与现场实际搭设不符;电梯井口无定型化防护门;电梯井内无水平兜网软防护;塔吊附着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硬防护不严;预留洞孔无防护;脚手架连墙件设置不足;临边防护不严;模板支撑整体刚度及强度有一定的问题极多,不能确保安全施工。

  (三)质量方面。一是房屋建筑方面存在的质量上的问题:现场搅拌砂浆无配合比标志牌;填充墙后浇构造柱竖向主筋未植入上不混凝土梁中;钢筋分项工程现场施工中存在焊接工艺主筋偏斜不同心、缺肉、钢筋绑扎位移、并股等不规范问题;现场钢筋原材拉伸调直后成型尺寸、形状存在一定的差异;实施工程单位材料进场复试报告跟不上工程进度;实施工程技术控制资料不详细,未做结论性意见;有关人员签字不全;质量控制资料引用过期规范或标准;监理下发整改通知单回复简单,或者不回复;监理资料内容缺失,各项抽测记录等不齐全;二是检验测试方面:检验测试单位检验测试合同及检验测试方案不全;个别工程存在原材料复试非建筑设计企业委托现象;整体的结构强度检验测试报告未按规范标准检测,内容缺失混凝土钻芯数据,不能作为判定整体的结构混凝土强度是不是符合要求的依据;三是预拌混凝土企业存在的质量上的问题:未使用实验室配合比指导生产配合比,及采用“阴阳配合比”没办法保证混凝土生产的全部过程的质量控制;标养室温、湿度控制不符合规范要求;混凝土强度试件留置组数、试件标识不符合规范要求;实验室仪器设施保养、更新不及时,无自检记录;粗集料石粉含量较多,细集料含泥量较多。

  (一)对本次检查过程中参建各方存在的问题,检查时已向各方通报,对需要整改的问题,检查组已当场下发督办整改通知单,由各县(市)区质量安全、建工等职能部门督促整改到位。对其中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工程建设项目,由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对相关责任方进行查处。

  (二)参建各方要以本次检查为契机,在排查问题、认真总结的前提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工程质量所有的环节的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针对本次检查暴露出的问题,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任部门要逐步研究对策,加强监管,适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促进全市建筑市场秩序的持续改善和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稳步提升。

  (三)各县(市)区住建管理部门加大建筑用工管理力度,严格执行实名制管理规定,约束参建各方管理人员履职行为,尤其是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加大管理力度,确保不发生转包挂靠行为、不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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