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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立即整改!

发布时间:2024-03-26 14:08:58   来源:产品展示

  根据《关于印发〈桥头镇限额以下工程及既有建筑装修改建工程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桥安办〔2023〕52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桥头镇建筑领域安全生产监管,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消除事故隐患,进一步落实限额以下工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公司隐患危机意识,促进实施工程单位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根据《东莞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信息公开公示工作方案》要求,桥头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部分安全风险隐患突出的单位予以曝光:

  隐患情况:限额以下工程未报备擅自施工,实施工程人员违规作业导致发生安全事故。

  整改措施:桥头镇“7·23”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做出详细的调查,并对相关涉事单位追责处理。镇住建局针对本次事故对全镇在建工程开展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

  整改措施:镇住建局发出《工程监督安全整改建议书》,责令该实施工程单位到属地村(社区)进行报备,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工。

  8、物料提升机检测报告与现场不符,操作人员未能提供操作证,楼层未按要求设置防护门,停靠装置失效。

  整改措施:镇住建局发出《工程监督安全整改建议书》,责令该实施工程单位局部停工整改。

  整改措施:镇住建局对悦璟台物管公司发出《工程监督安全整改建议书》,同时房管所约谈实施工程单位负责人和物业小区负责人,责令该实施工程单位停工整顿,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整改措施:镇住建局对悦璟台物管公司发出《工程监督安全整改建议书》,同时房管所约谈实施工程单位负责人和物业小区负责人,责令该实施工程单位停工整顿,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1、外脚手架设置不符合标准要求(局部缺少立杆、扫地杆、连墙件、开口端缺少防护);

  整改措施:镇住建局对桥头社区发出《工程监督安全整改建议书》,责令该实施工程单位停工整改。

  今年以来,桥头镇住建局持续对桥头镇限额以下工程的安全管理做监督检查,落实各方安全管理责任。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完整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要切实做到事故隐患整改的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的“五落实”。请上述企业一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立即落实整改措施,彻底消除隐患,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做好隐患治理工作,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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