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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21家企业被限制招投标原因竟是

发布时间:2023-09-18 02:52:14   来源:产品展示

  近日,柳州市住建局发布《2020年度柳州市建筑施工公司履职考核情况通报》。

  1、22家企业在年度履职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的施工公司,给予通报表扬,并在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给予加分。

  2、21家企业被评定为“较差”的企业,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其对本公司在柳州市域内的在建工程做全面整改,同时在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给予一定限制)。

  1、在本市办理了施工许可证的在建房建市政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必须签订无拖欠承诺书,必须进行实名制管理。

  3、在2021年12月31日前,全市所有房建市政项目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

  4、落实质量样板制度。全市凡是施工许可建筑面积达3000m2(含)以上的住宅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在现场制作实物样板。

  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深入贯彻落实《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柳安委〔2020〕8号)要求,持续改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根据《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柳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履职考核办法的通知》(柳建管字〔2020〕74号)的规定,对我市从事建筑生产活动的施工企业履职情况进行了综合考评。现将考核评定结果通报如下:

  2020年度共考核施工企业76家,企业资质等级涵盖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综合考评达到优秀的企业22家,占28.9%;综合考评结果为一般的企业33家,占43.4%;考核评为较差的企业21家,占27.7%。详情见附件1。

  2020年,多数建筑施工企业能紧紧围绕我局提出的质量安全工作目标,坚持不懈抓好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企业各级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日常质量安全检查以及各次专项检查等工作,并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教育和防范措施,建筑施工生产过程中能有效防止一般事故和遏制较大及以上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2020年,多数企业能不断提高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和质量管控水平,“创先争优”工作取得积极成效。首先,在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方面,有147个项目获市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获奖项目数较去年增长26.7%;有6个项目获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51个项目获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区示范工地和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获奖项目数分别较去年增长50%和30.8%;荣获中国安全产业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4个,与去年持平。其次,在优质工程创建方面,有75个项目获第三十届建设工程质量“龙城杯”奖,获奖项目数较去年增长1.4%;32个项目获区“真武阁杯”优质工程奖,与去年持平;莲花山庄酒店主楼、4~8号商务接待楼项目和柳州市官塘大桥工程PPP项目获国家优质工程奖。

  3.“创城巩卫”、“防艾”、“食品安全”、“扬尘治理”、“噪声污染防治”、“住宅工程质量满意度四年提升专项行动”等各类专项工作稳步推进。2020年,大部分企业能积极响应我市“创城巩卫”、“防艾”、“食品安全”、“扬尘治理”、“噪声污染防治”、“住宅工程质量满意度四年提升专项行动”等各项工作要求,积极主动配合我局主持开展的各项推进和攻坚工作。特别是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很多项目能积极落实大气响应措施,保持工地现场喷淋及施工道路洒水冲洗常态化,逐步规范建筑工地出入口冲洗设备及渣土运输行为,为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尽责尽力。

  4.各施工企业对项目的管控能力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企业推行项目管理标准化,将企业标准落实到各个项目部。项目周检形式不断创新,越来越多的项目强化项目组织机构,将分包单位项目管理人员纳入其组织机构,更好地将主体责任做实;项目周检不仅发现存在问题,还对一周的工作亮点进行总结。项目部组织机构的强化促进了质量安全总体水平的稳步提升。

  5.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得到重视。建筑施工工具式定型化的防护设施、施工设施、用电设施应用越来越普遍;部分项目配电室、配电箱防护、机械操作棚、施工电梯出入口防护棚、楼层防护门、塔吊基础围护等做到工具式定型化;采用人脸识别系统操作电梯。机电设备管理档案资料比较齐全;起重机械、临电和机具使用安全管理比较到位;执行专项方案及规范、标准严格,落实定期检查、维保工作。

  1.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须进一步加强。2020年,我局在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同时,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管重罚”等各项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施工现场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比较多,如基坑周边、楼层临边、楼梯临边和电梯井口及预留洞口防护局部缺失或封闭不严密;二是日常排查显示,高处作业施工、建筑起重机械的安拆及维护保养工作、脚手架搭设方面仍存在较多问题。各施工企业要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重点监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尽早发现和消除隐患,保障施工安全。

  2.《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桂建发〔2020〕10号)尚未得到很好落实。很大部分项目不知道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的使用和临时活动板房的使用是危大工程,未按危大工程进行管理,大部分项目的危大工程未落实方案交底及安全技术交底。

  3.部分施工单位落实公司级检查工作不够全面。如季度检的次数不足,检查的内容不全面,检查结束后未以公司文件形式发出检查情况通报。部分工地项目管理人员到位履职不足,如企业检查、项目部周检都无签字痕迹,或未在监理例会签到表上签名,或未能提供施工日记、安全日记、质检巡查记录等履职记录。

  4.大部分项目未将临时消防车道和消防救援场地纳入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地下室顶板集中堆放钢筋和其他大量建筑材料,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小于10m;泵送商品混凝土的装载车在地下室顶板上泵送混凝土,其局部荷载超过设计标准值、未能提供设计验算文件,导致部分项目地下室顶板出现结构性裂缝。

  5.住宅工程样板引路制度落实不到位。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样板方案普遍可操作性差,没有样板制作的时间、放置位置、材料尺寸及数量等具体要求;实物样板未经验收,无工艺要求、验收标准等文字说明,不能很好地起到作业交底的作用。

  6.部分项目建设单位仍未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分账制补充协议、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信息公示牌未对考勤和工资发放情况进行公示。

  (一)对在年度履职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的施工企业(详见附件2)给予通报表扬,并在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给予加分(详见本市招投标评分办法)。

  (二)对年度履职考核中被评定为“较差”的企业(详见附件3),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其对本公司在柳州市域内的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整改,同时在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给予一定限制(详见本市招投标评分办法)。

  (三)年度履职考核达到“一般”以上的企业,可自行对本企业质量安全管理部门及相关人员予以奖励。

  2021年是我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第二年,为贯彻落实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要求,我局特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为完善市场管理体系,建筑施工企业履职考核由每年一次修改为每半年一次进行评价,质量安全评价和经济贡献的得分分别依据企业近半年质量安全评价得分结果和企业加入柳州市建筑业统计库当期的建筑业产值业绩情况进行考核计算,其他评分办法不变。

  (二)完善质量保障体系。各施工单位要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建质规〔2020〕9号)等要求,强化工程参建各方责任落实,突出建设单位质量首要责任,强化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加强监管,不断提升建筑工程品质。

  (三)落实质量样板制度。全市凡是施工许可建筑面积达3000m2(含)以上的住宅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在现场制作实物样板。

  (四)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建质﹝2018﹞9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桂建发〔2020〕9号)要求,2021年我市的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企业要结合工艺、工法,通过制作配套图册、录制视频等形式将手册要求与企业和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相结合,形成企业的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并应用到工程项目中,通过以点带面、全面推进,逐步实现企业、项目和人员全覆盖,实现作业交底具体化、形象化,实现工程质量安全的提升。

  (五)深入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全面提升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水平,加强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查处不严格执行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论证制度及不按方案实施等突出问题。

  (六)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施工现场要设置临时消防车道、消防救援场地和消防水源,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应当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七)在本市办理了施工许可证的在建房建市政工程项目,必须签订无拖欠承诺书,必须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进行实名制管理,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施工全过程结算、劳动合同签订、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信息公示等8项制度覆盖率达到100%。在本市新建房建市政项目推行电子合同,在2021年12月31日前,新建项目电子合同覆盖率100%。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在2021年12月31日前,全市所有房建市政项目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

  (八)持续加强桂建通平台应用,本市在建项目进场务工人员的实名信息在“桂建通”平台录入率100%、桂建通发卡率100%、农民工工资专户平台绑定率100%、工人工资平台线万元的市政项目)。建筑工人实名制更新率、管理人员到岗率达到85%以上。

  (九)各实施工程单位要加大项目科技化管理投入,积极推进视频监控系统,实名制管理、智能冲洗设备、扬尘喷雾系统、强制性可视化安全教育等工作,让新技术、信息化管理服务于企业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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