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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执行中心八项规则精力 节日期间严厉实施“十禁绝”

发布时间:2024-03-02 10:58:35   来源:常见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近来印发了《关于纠正节日不正之风的“十个禁绝”规则》,并要求各级法院深化贯彻执行中心八项规则精力,坚决刹住节日期间的奢靡浪费之风,构建节日纠风作业长效机制。

  “十个禁绝”规则要求,各级法院及整体法院干警在每年元旦、新年、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节日期间,禁绝以过节名义滥发什物、现金及付出凭据;禁绝用公款购买、印制、邮递、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禁绝用公款购买烟花爆竹、烟酒、月饼等年货节礼,或许以过节名义用公款搞彼此造访、送礼、请客等活动;禁绝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或许用公款奢华奢侈举行庆典、晚会等活动;禁绝收受可能会影响公平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付出凭据等资产;禁绝参与可能会影响公平执行公务的请客、旅行、健身、文娱等活动;禁绝违规运用公车或许将公车外借别人运用;禁绝向案子当事人及其委托人借车用于探亲访友或外出玩耍等活动;禁绝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禁绝从事与法院作业人员身份不相符的活动,或许进入与法院作业人员身份不相符的场所。为了承认和确保“十个禁绝”规则的刚性运转,《规则》列明晰对违背“十个禁绝”规则进行纪律处分的根据。(记者 袁定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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