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常见问题

常见问题

安徽省宿州市开展电梯施工公司实施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2023-10-18 22:39:18   来源:常见问题

  为强化安徽省宿州市电梯施工公司电梯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根据安徽省质监局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宿州市工作实际,宿州市质监局决定于2018年1月至6月在全市开展电梯施工公司实施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印发了关于开展宿州市电梯施工公司实施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制定了专项工作整治方案。

  根据电梯施工公司实施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质监局各分局在接收到市局行政审批科电梯安装单位告知书后,立即组织监察人员,到电梯安装施工现场,核实现场实施工程单位施工资质、人员、电梯设备与电梯实施工程单位告知书是否一致。坚决杜绝电梯实施工程单位无证施工行为,坚决杜绝电梯安装维修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行为,坚决杜绝电梯安装维保非法分包转包行为。各级特定种类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要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对存在违法违规施工行为的企业,依法严肃查处。

  根据电梯施工企业施工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部署,本次电梯施工企业施工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共分为两大阶段。一是单位自查阶段,时间为2018年1月15日-2018年4月底,工作重点为各电梯施工单位对所有施工现场组织全面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要积极治理并报告当地特种设施安全监管部门,市特检中心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实施监督检验,严格审查施工方案,加强关键节点的技术把关,确保电梯安装实施工程质量;二是隐患整改阶段,时间为2018年5月-2018年6月10日,工作重点为各地强化隐患整改,落实“三查三单”制度,在开展巡查、督查和检查的基础上,形成整改问题清单、整改措施清单、整改责任清单,加强隐患的督查整改工作。对安全检查督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风险隐患、企业上报质量安全隐患,应立即确认隐患危险程度,登记隐患情况,建立隐患台帐,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实施挂牌督查督办,明确督办责任人,跟踪督办。(苗轩)

用手机扫描二维码关闭
二维码